五、上善如水
水具有最高的善行,“上善若水”出自于老子《道德经》第八章。
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故几于道。居善地,心善渊,与善仁,言善信,政善治,事善能,动善时。夫唯不争,故无尤。”
“上善若水”是最高境界的善行,就像水的品性一样,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。
六、清静无为
道教的清静教义,与浊动相互化和对应。道以其清静的本性来化生和养护万物,从无想过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回报或想得到什么,无欲以待万物。
而人类社会,若亦以“清静”的思想来治世修身,世界将会和谐而太平,人们则会得到更好的休养和生息,生命也将得到升华。
所以,学道信道之人,首先要学知清静,以常清静为行为标准,才能实现修行而得道的追求。
七、我命在我
从“神仙不死”的长生追求出发,道教建立起“我命在我”、“神仙可学”的生命主体论,主张发挥主观能动的作用,奋进不息,无畏拼搏,直至到达长生不死的理想境界。
八、道法自然
《道德经》里讲,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道是在所有万象之先就已经存在的,“一”为一气,是成为万物根本的那个元气,有此元气,万物才能化生,而生命则是道在世间的具体体现。
祖天师在《老子想尔注》中说:“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生大。四大之中,何者最大乎?道最大也。域中有四大,而生处一。四大之中,所以令生处一者。生,道之别体也。”“生”之所以与大道、与天地并列而居,因为它就是道的呈现、是道的别体。
祖天师深刻体悟到生与道的密切关系,赋予“生”以重要意义,并从关怀生命出发,把人的生命提升到与“道”同等的地位。道与生的关系,顺而生之是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,法而从之是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返而为之是“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”。
这也是道法自然规律的完整呈现,深刻揭示了宇宙生命发生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真谛,围绕着“道”这一核心,生命的起源、生命的形态、生命的价值、生命的理想、生命的意义从不同层面被一一展现。
道教民俗风情:福禄寿喜,吉祥如意。
道教核心宗旨:仙道贵生,济世度人。
道教创世理论: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
道教活动准则: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道教养生原理:天人同构,阴阳协调,形神共养,统筹兼顾。
道教成仙途径:丹道修真,服药炼气,积德行善,建功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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