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奉祀的财神,影响最大的当推赵公明。据《三教搜神大全》载,赵公明神异多能,变化无穷,能够驱雷役电,唤雨呼风,降瘟祛病,保命解灾。故人称“元帅之功莫大焉”。凡买卖求财,只要对赵公明祈祷,便无不称心如意,故而民间奉其为正财神,即常说的“天下总财神”。天道生生不息,创造财富乃是"尽天之道"的必然要求。《周易·系辞》中说:"富有之谓大业,日新之谓盛德。"人效法天道,则当"赞天地之化育",顺天应人成就一番"盛德大业",从而"与天地参"。也就是说,人为万物之灵,应当尽其天赋能力,努力为社会创造财富,成就大业。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,每个人都要尽天道就是要尽自己的力量,浪费自己的才能也是不尽天道,为社会做贡献亦是实现天道赋予人的人生价值。道教主张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。只要是以正当手段得来的财富,道教都是赞赏的。道教以"重人贵生"为特征,希望人人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。因此,道教对人们追求财富的愿望是予以肯定的。道教的财神,就是保佑大家发财致富的。但是,必须注意,道教特别强调不能取非义之财。道教的种种戒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。如刘宋道士陆修静所撰《受持八戒斋文》中说:"不得盗他物以自供给。"《玉清经本起品》载元始天尊所说十戒国的第七戒规定:"不得欺孤贫,夺人财物"。《妙林经二十七戒》中说:"不得盗窃人物,不得妄取人财"。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》中规定:"不得横求人物。""不得强取人物""不得妄取人一钱以上物"。
在财富问题上,道教还有一些告诫:一是对财富的追求要适可而止,不可贪得无厌;二是即使富裕了,也还要节俭;三是要扶危济困,不能为富不仁。《初真十戒》的第七戒说:"不得贪求无厌,积财不散,当行节俭,惠恤贫穷。"这一规定,以简练的语言,包括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告诫。道教认为,修道之人应该遵从"圣人无积"的教导,对世俗的财富不要有任何贪求。《老子想尔注》说,修道之士"于俗间都无所欲","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,…衣弊履穿,不与俗争。"《丹阳真人语录》说:"饥则餐一钵粥,睡来铺一束草,褴褴褛褛,以度朝夕,正是道人活计。"总之,修道之士,出尘离俗,安贫乐道,于世间无欲无求,当然更不会为财富而累身。那么,对于信徒的布施,该如何处置?道教历来的做法是,一部分用于维持道众的基本生活,一部分用于维修宫观,其余的则全部用于赈灾济贫。历史上记载有许多道士散财济贫的故事。当今道教界在捐款赈灾、捐资助学、扶危济贫等方面,也做出了大量的贡献。这既是道教的优良传统,也是道教的精神风貌所在。道教在财富分配问题上,特别注重社会公平。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就是遵循"损有余而补不足"的天道法则。《道德经》云:"天之道,其犹张弓欤!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"
就道教看来,财富非一人一家可私有,惟有周流天地,财富的运行才符合天道"损有余而补不足"的法则,廓然大公而周遍万物,不因固执私心而滞于一隅。道教认为,人们为生活的需要而对财富的正当追求,即所谓"富有之谓大业",也就要努力创造财富,但不是要做一个财富的主宰者,而是财富的管理者,把财富恰当的用之于社会,"道"生万物但并不是要主宰万物。顺应“损有余而补不足”之天道法则,就应让财富进入公共领域,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。老子在《道德经》中所言:"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"也就是说,财富只有进入社会公益事业之中,才能周流无穷,方为天道生物之真意。《太平经》云:"天道生物,当周流俱足。"《太平经》云:"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,以共养人也,"又云:"或积财亿万,不肯救穷周急,使人饥寒而死,其罪不可除也。"这些道经都强调财富不应为个人私有,而应进入公共领域发挥效用。在道教看来,财富的终极归宿应是社会慈善公益事业。道教教诲我们,正是在利益他人、利益社会的过程中,财富发挥了最大的效用,找到了终极的归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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