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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今社会上对邱处机之姓写法不一,有的写“丘”,有的写“邱”。地方志编写要求规范和统一,经认真考虑和研究,认为应统一写法,一律用“邱”,理由如下:
1、“丘”为原姓,后被改为“邱”。历史上,“丘”改“邱”共三次,第一次是西汉时期,当时废除百家,独尊儒术,为避孔“丘”讳,朝廷颁诏改“丘”为“邱”。但《元史》作者疏于儒家传统与习俗,仍用“丘”字,有人据此延续至今。第二次是金明昌三年(1192)修曲阜孔庙时,命臣庶回避孔“丘”之名,其域内“丘”姓改为“邱”姓。第三次是雍正三年(1725),这次影响最大、范围最广,雍正帝诏令“丘”改为“邱”姓。
2、北京白云观(中国道教协会驻地)内邱处机灵堂即为“邱祖殿”。
3、栖霞市太虚宫亦是“邱祖殿”,而非“丘祖殿”。
4、栖霞市境内有“邱”姓而无“丘”姓。
5、清代光绪五年《栖霞县志》中亦写作“邱处机”。
为发展栖霞旅游事业,适应新形势要求,规范姓氏用法,《栖霞市志》(1985~2002)已将“丘处机”改为“邱处机”,此建议以请示的形式上报市政府研究, 2010年5月26日,市政府给予批复,同意改“丘处机”为“邱处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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