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道教的生命观
道教的生命观起源于道家对宇宙生成、长生久视以及生死之道的深刻揭示,后经历代祖师的崇仰和阐发,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命科学理论体系。
万物之中最为灵贵的人之生命,从其诞生、成长、修炼及结束都必须遵循大道的运行法则。道教的生死观是建立在“道生万物”的宇宙观上,它要求人们从“道”的高度去审视人的生死,不要局限于小我的视角。
道教认为,明白一个人的死,实际上是由明白一个人怎么样地生来肯定的,要善于对待自己的死,更要善于把握自己的生。
人本生于混沌的阴阳之气,气生精,精生神,神生明。气绝精神散,犹如水绝而鱼亡。在生命力最为旺盛的时期,道教热情歌颂并关爱个体生命,以生为天地之大德,人生之至乐。希望人人能如道而行,以期获得健康长寿和美满幸福的人生。同时,又因为人生不足百年,时间短暂,所以道教要求人们珍惜生命,通过修习道法以延寿而享天年。
《老子想尔注》则说:“归志于道,唯愿长生”,并认为:“生者,道之别体也。”因此道教特别强调“摄生”、“贵生”、“自爱”和“长生久视”之道。人应像卫道一样爱惜、炼养造化赐予自己的宝贵生命。《道德经》认为这个世界到处埋伏着危险,生命随时随地受到各种外物、内因的威胁和伤害,生死事大,不可掉以轻心,故应该防患于未然。“出生入死。生之徒十有三,死之徒十有三,人之生,动之死地亦十有三”。人们只有善于“摄生”,才能“陆行不遇兕虎,入军不被甲兵。兕无所投其角,虎无所措其爪,兵无所容其刃。夫何故?以其无死地。”
所谓“摄生”,亦即养生,既善用大道以摄养生命。就自身而言,清静冲虚,不为情欲所伤,此谓“内解”。“内解者,言纵入尘境,亦不为色等所伤也”(成玄英:《老子道德经义疏》);就外在而言,善待万物,心无伤害之情。即:“以虚静为里,以柔弱为表,块然如木石之无知,侗然若婴儿之无欲,虽遇猛兽恶人,亦不能为害也。”(吴澄:《道德真经注》)
因此,道教对生死规律进行了艰苦探求,在“道法自然”和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的双重心态下,通过“以德为本”、“性命双修”的基本途径,来实现其孜孜以求的“深根、固柢、长生、久视之道” ,通过内修与外养的修炼途径,来超度生活中的人们,使其摆脱世俗的物累,保持精神的安宁,以便达到心灵的恬淡,即“弃世事而形逸不劳,遗生涯而神凝不损”,从而最终进入形全精复,羽化升仙,生道合一,天人一体的长生不死的最高理想境界。“我命在我,不属天地”鲜明地体现了道教“生道合一”、“重人贵生”的本色,俨然成了道教热爱生命的一面大旗。
作为道教养生观的重要纲领,它就像一股原动力,推动道教不断去探索人体生命的奥秘,以致发展出“内丹”、“外丹”等众多炼养生命的道法,为人类健康长寿的神圣事业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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