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最早的药物学典籍是《神农本草经》,里边记载了365味中药。但这些药物不是象现代人想象的那样,是从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实践中一点点的积累、总结出来,再由若干位医家陆续写成的。甚至也不象某些人传说中那样,是“神农尝百草”一样样的“尝”出来的。
“神农尝百草”的说法见于《淮南子》,内有“神农尝百草之滋味,察水泉之甘苦,令民知所避就,当此之时,一日而遇七十毒”的记载。但完全没有说神农用“尝百草”来确定药物主治功能的事。汉代以后,一批好心的医家,包括晋代的皇甫谧、唐代的司马真、清代的茆林,便根据这段文字和自己可以接受的想象和理解,把这段文字推演为“神农尝百草,始有医药”,结果是帮了倒忙,使得连“神农尝百草”这种充满实践意味的说法都不相信的现代人干脆说是“托名”。
可是我们从《汉书》的补注中得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认识:神农之所以能获得各种药物的主治功能,是因为他拿了一根“赭鞭”,走遍“五岳四渎”,凡是“土地所生”的药草,他都一一的“鞭问之”,“得其主治”。换句话说,他是用了自己的神力(即与其它低级生命交流思想的特异功能),逼着那些药草把自己的主治功能告诉给他。
首先,这则补注与《淮南子》不矛盾,而只是有所补充;其次,它与皇甫谧等大医学家、大历史名人的说法背道而驰,我们认为绝非空穴来风,因为那等于是自找麻烦。再次,“尝百草”来定主治的说法,仔细想来其实是违背逻辑的:《神农本草经》以及后来的诸多本草中有关药物主治与气、味的对应关系(比如苦入心、有清热的作用),是在知道了许多药物的主治后,加以归纳、整理和对比后抽出来的规律。
药物四气、五味的范畴比起药物主治功能的范畴要小得多。从大范畴中总结出某些规律、构成小范畴,那是合理和可能的;但反过来,要从很少几种特性去确定大量的各不相同的药物主治功能,那就完全是反逻辑的。
基于以上的考虑,再加上神农是著名修炼人、并且有其它神迹这一事实,我们认为《汉书》补注中的记载远比其它说法更为可信。至于说草木有思维、可以和人交流,这在历史记载和近代的科学研究中也是已经证实了的事实。
唐代著名医家孙思邈是有名的修道人,后世称为孙真人。自从他的“大医精诚”一文问世以后,后世医家都把它当作为医的师范。其实,要达到“大医精诚”中提出的标准,确实是很难的,因为它实际上是要求作医生的人要同时是一个修心的人,使自己的心性达到、并保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。
“大医精诚”中的“精”指医技、“诚”指医德,两方面的要求都非常高。“凡大医治病,必当安神定志,无欲无求,先发大慈恻隐之心,誓愿普救含灵之苦。”这个要求就是要正心,要完全作到已经很不容易了。当一个人自知没有达到这个要求,而在医疗实践中努力去达到时,那已经是一个修炼过程了。不仅如此,对于病家的痛苦要象自己的痛苦一样,不避艰险、昼夜、寒暑、饥渴、疲劳等等艰苦,“一心赴救”。
这就要求不但能磨心,还要能磨身。对于生疮、下痢,体有臭秽的病人不能反感,要有怜悯心。“杀生求生,去生更远”,孙思邈是反对杀生的,因为他知道其后果的严重性。不但不能追求名利,就是“自矜己德”、“炫耀声名”也是不许可的。总之一句话,要达到孙思邈这个“大医”的标准,除了真正修心、磨练以外,没有别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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