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,是道教的重要教义之一,也是道教徒向死亡宣战的口号,意为个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样,都是由自然之气所化生,人如果凭借智慧通过造化之理,盗取阴阳之机,修道守气,返本归根,就可以与道同在,寿比天长。强调个人的生命,能由自我决定,不由天地掌握。这是一种以人生为本,肯定人生价值的积极态度。
道教这种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观念,最早见于东晋炼丹家葛洪所著的《抱朴子》中。在葛洪看来,民间变化之术,无所不为,高山为渊,深谷为陵,男女易形为鹤、为石、为虎,铅性白而变赤为丹,丹性赤而变白为铅,等等。因此,他坚信,用异物烧炼金银,同服食金丹成仙长生一样,是必然有的事。所以他在列举了诸多炼物成金之事以后,论证说:“我命在我不在天,还丹成金亿万年。”
相信通过人自身的努力,可以改变常规的自然事物和现象。葛洪的这一思想,也见于《西升经》中,《我命章》说:“我命在我,不属天地。我不视不听不知,神不出身,与道同久。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,自守根本也。”北周道士韦处玄注解说:“天地与我俱禀自然一气之所性,各是一物耳,焉能生我命乎?我但去心知,绝耳目,各守根本之一气,则与道同久矣。”由此可见,尽管《抱朴子?黄白篇》和《西升经》所提出的达到“与道同久”的方式不同,但都指出我命在我不在天地,强调通过自身的努力,可以延年益寿、长生不老。
道教这种“我命在我不在天”的思想,在人生观和实践方面,都有其积极作用和现代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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